医美广告法:《广告法违规词包》

本篇文章内容帮你整理医美机构在广告发布中容易被处罚的违规词,帮你在医美宣传、医美操作中避坑。

涉及宣传医师

禁止使用“名牌”、“优秀”、“资深”、“著名”、“金牌”、“最好”、“最佳”、“首席”、“国家级”、“亚洲”、“全球”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。宣传本机构外籍及港澳台医师的,仅限宣传其所在国或所在地服务机构及其任职、所在行业协会及其任职。

 

涉及宣传诊疗服务项目

禁止使用“韩式双眼皮”、“欧式芭比眼”、“达拉斯鼻”、“精雕”、“线雕”、“美人雕”、“逆龄术”、“冻龄术”等杜撰的非规范用语。

禁止出现术前术后对比照。

 

涉及药品或器械

仅限使用注册的专业名词和商品名(不得宣传品牌)。禁止使用“美白针”、“童颜针”、“瘦脸针”、“水光针”等杜撰的非规范用语。

禁止出现注射或使用前后对比照。

 

按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,如果医疗机构2年内违法发布3次医疗广告,可吊销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或吊销相关科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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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美广告法:《广告法违规词包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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